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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警方抓获一逃犯,在逃9年曾自学法律】-乐山通

全部文章 admin 2018-09-30 24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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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警方抓获一逃犯,在逃9年曾自学法律】-乐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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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15时许,乐山市市中区某社区商行来了两个顾客,商行老板一看生意来了,马上热情招呼。在商行老板走出吧台到货架取饮料时曹小青,两个顾客突然一左一右抓住了老板的手臂,瞬间就把商行老板控制在地上动弹不得松饼骑士,并大声喊道“警察,别动”。原来王嘉鹏,买饮料的顾客是市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江中队的民警,而商行老板是2008年广州市越秀区抢劫致人死亡的在逃人员熊某田一希。经查,熊某(男,49岁,汉族,湖南省桃江县人)。2008年5月,张浩锋熊某伙同龚某、李某窜至被害人高某家中苏步青学校,采用捆绑、殴打的方式抢劫高某大量现金及外币金韩美,并导致被害人高某死亡。案发后,熊某侥幸躲过了公安机关的追捕,逃窜至乐山市市中区,隐姓埋名伪装成外地民工逃避追捕。熊某没想到的是天蛇九变,9年后,他仍然被抓捕归案。据熊某称,他在躲藏期间还自学了法律知识,认为“只要事情发生后躲过20年追诉期,就不会再有警察追捕自己”。但很显然猛鬼复仇,9年时间,他自学的效果也不咋样。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赌王天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熊某落网后侯传皋,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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