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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豪新闻】2月新闻回顾-中豪律师集团

全部文章 admin 2017-07-03 13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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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豪新闻】2月新闻回顾-中豪律师集团

新 闻 回 顾

合伙人杨青应邀为欧盟商会主讲《网络安全法解读》

2018年2月1日,中国欧盟商会西南分会(以下简称欧盟商会)在成都泰合索菲特大酒店举办《网络安全法解读》讲座。美国驻成都总领馆、德国驻成都总领馆、波兰驻成都总领馆等领事馆官员及ADEN Group、Balluff Sensors、CDHT、D'Andrea& Partners、ITO YOKADO EC、Start up Boot Camp、四川国际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成都诺德安达国际学校、法兰特(成都)商务咨询公司等知名企业代表参加了讲座。合伙人杨青受邀担任主讲人,以流利的英文为与会嘉宾讲解了该法的颁布背景、主要亮点、对境外人士与外资企业的影响,并提出有益的合规性建议。
《网络安全法》颁布背景
信息技术的变革使得人类站在了新时代的前沿,然而在享受互联网的红利和便捷时,开放、共享的环境也使得我们常常暴露在危险之中。据《2016中国网民网络安全诉求洞察报告》显示,2016年十大网络安全事件,不论国内国外,都集中表现为数据泄露,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出售、安全入侵等。据统计,2015年互联网应急中心共接收境内外报告的网络安全事件126916起,同比增长125.9%。杨青律师指出,公民个人隐私泄露案件,更突出了网络安全保护的刻不容缓。《网络安全法》在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网络安全法》及配套法规亮点解读
杨青律师讲解了网络运营者的定义、网络安全保护的层级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个人数据保护、实名制要求等《网络安全法》的亮点内容。在网络安全保护的层级系统方面,《网络安全法》实施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相衔接和融合。在CII方面,一旦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设施运营者将会承担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法定义务:第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第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第三,采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国家安全审查要求;第四,采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保密要求;第五,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本地化要求;第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年度检测评估等。在个人数据保护和实名制方面,《网络安全法》还专门规定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以及强调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狂串乐基儿。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此外,杨青律师还介绍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法规。
《网络安全法》对境外人士与外资企业的影响
《网络安全法》不仅为中国网络数据的保护和安全制定了多项重大规定,也给国内外的企业为了遵守合规性要求带来挑战。杨青律师从律师的视角,结合黄某诉蓝鲸公司网络侵权案等法律实务案例,分享了该法对境外人士与外资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他表示,在国家网信部门对网络运营者数据跨境进行评估,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抽查,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网络运营者配合政府部门履行网络安全或者其他公职义务的协助和支持,以及对中国境内网络运营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的监督管理中,可能存在外国公民或企业的信息被中国政府获知之风险。
企业对应的合规路径建议
针对网络运营者存在的上述风险,杨青律师建议按照《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具体要求,预先采取应对措施,以防范因违法而受到网络安全执法机关处罚的风险,并提出了具体合规性建议:第一,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的、完善的内部网络安全制度和落实网络安全岗位及责任人员;第二,企业应当建立网络平台信息内容审查机制;第三,企业应当完善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第四,企业应当建立网络用户实名验证机制;第五,企业应当依法留存用户网络数据;第六,企业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应经安全审查;第七,对跨境数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等。
本次讲座,杨青律师在有限的时间内,从中国律师的视野,对有关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演讲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受到了与会听众的一致好评。
杨青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获得双法学硕士学位逃离伊甸园,系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英国志奋领学者和中国欧盟商会西南分会重庆顾问委员会成员。执业以来,杨青律师一直从事跨境投融资与并购、外商投资法律业务,代理过诸多重大海外投资及“一带一路”投资、并购及外商投资并购案。例如:博赛集团收购圭亚那锰矿项目,安徽新华传媒收购纽约曼哈顿地产项目,重庆两江创投收购美国蓝鸟品牌校车项目,华宇地产收购佛罗里达州地产项目,上海乾立基金收购洛杉矶地产项目等;受世界五百强企业巴斯夫、霍尼韦尔国际、法国苏伊士能源、伟世通、瑞士皮拉图斯、日本住友电工等的委托,为其在中国投资与收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中国欧盟商会是2000年10月19日由51家会员公司成立的非政府非盈利性组织。成立10多年来,已有1600多家会员企业,并活跃在包括北京、成都、南京、珠江三角洲(广州和深圳)、上海、沈阳和天津等8个城市和地区。中国欧盟商会的工作深受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的认可,被誉为欧洲在华企业可信赖的、独立的声音。中豪系中国欧盟商会西南分会会员,通过与外国商会的紧密合作,中豪将定期为外资企业举办法律讲座,为其在中国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支持。
合伙人李爽举办《企业如何培育品牌这棵摇钱树》讲座

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产品如果没有品牌或品牌弱化,哪怕品质再好、包装再精美,也很难产生较高的溢价,更难以在市场上走得长远。因此,企业通过创建品牌从而打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当今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致胜的法宝。
2018年2月1日,中豪律师培训学校举办《企业如何培育品牌这棵摇钱树》讲座,50余位企业家、企业法务部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品牌战略负责人、创业家参会。合伙人李爽通过对企业品牌与商标的关系、企业商标注册、企业商标使用、企业商标资本化运作和企业商标保护等法律知识和实务案例的讲解,帮助企业打造和培育企业品牌,并通过品牌战略实现快速发展。
品牌与商标唇齿相依
李爽律师以可口可乐、惠普、奥迪等为例,说明企业的发展与品牌的依存关系。
李爽律师强调,品牌与商标并非一个概念。品牌是企业商品、服务及其运营推广的核心价值标识体系;商标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是品牌创建的基石。如果企业没有取得法律所认可的商标权的保护,其品牌将如浮萍一般没有依靠。在进行品牌营销的过程中,企业商标的注册也能够对企业品牌宣传形成正面的促进作用。随着时代发展、企业形象的不断更新,企业品牌也会不断进化,企业也应不断进行新的企业商标的注册保护,使其成为一个有历史内涵的品牌保护体系。
市场未行,商标先行
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的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从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到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需要至少一年时间。因此,“市场未行,商标先行”就显得尤为重要。李爽律师指出,互联网时代,企业设计、选择商标以及注册商标的策略都呈现出新的特点王婷玉,企业应紧跟时代步伐,注意新环境下企业品牌打造的新趋势。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网络化以及“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应加大商标海外注册布局,从而防范企业品牌在国外遭遇他人抢注,有利于企业进入海外市场获得商机。同时,企业应注意走商标与企业商号一体化策略,有利于更好地进行企业品牌保护。李爽律师还以三只松鼠、广发金管家、美柚、脏脏包等热点案例,为大家形象地解释了商标注册对企业发展的重大影响。张韶轩
加强商标有效使用,防止“撤三”等风险
企业商标取得注册后,应及时进行商标法意义上的有效使用;并且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注意收集、保存商标使用的档案资料,以备遇到相应案件时作为证据向商标局、法院等机关进行举示。李爽律师提出,通常来讲,商标使用资料包括日常经营类、交易类、展会类、广告类、传播类、荣誉类、财税类等,需要企业分门别类地按照使用到的企业商标以及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收集整理。如果企业没有做好日常的商标使用证据收集工作,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或遭遇商标侵权等案件时,就不能做出较好的应对以维护商标有效性,极易致使企业品牌形象受损。李爽律师以恒大冰泉、孙悟空、云铜商标案等为例,阐述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收集、保存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以及防御商标应尽可能多使用并保留相关证据防范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强化商标资本化运作,创造更大品牌价值
李爽律师以连锁经营中商标的使用方式为大家举例说明了连锁经营与商标许可的方式、商标许可类型、备案要求以及许可后的监管。企业商标除了一般常规经营使用外,还可以进行多种方式的利用孙孟全,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品牌与经济价值。对于连锁经营企业来说,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企业商标的许可使用。许可方应与被许可方在合同中就商标授权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包括授权使用哪些商标、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并且许可方需要注意防范被许可方擅自抢注近似商标,以及在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仍旧使用许可方商标的侵权行为。如果想以商标进行出资取得某公司股权,建议应进行商标转让,公司方还应注意事先对商标进行尽职调查。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商标质押取得融资,企业可以将商标与企业股权等进行组合一并质押以增大融资成功几率。
企业商标保护,维护品牌声誉
企业商标取得注册后并非可以高枕无忧,企业还需要定期进行商标监测,防范他人抢注企业商标。企业商标可能遭遇到被他人提起异议、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无效宣告申请,以及企业商标遭遇被淡化的情形。此时,企业应在律师协助下积极应对,及时防范商标这一企业的核心价值资产被归于无效。另外,企业商标还可能遭遇他人侵权。企业一旦发现他人侵权行为,应及时在律师协助下进行全力抗击。李爽律师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第一批典型案例中的某某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阐述了法院对于商标侵权公司的控股自然人股东的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态度,使大家认识到我国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惩罚力度明显加大。
此次讲座,李爽律师结合其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让与会的诸多企业家们意识到打造及培育企业品牌的重要性,尤其是让他们了解到当今互联网时代应如何建立、扩大及保护品牌,并让企业家们对如何进行企业品牌法律风险防控也有了更多更深入的认识,受到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李爽律师法学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曾在台湾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理律法律事务所(Lee and Li)北京知识产权中心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欧美、澳洲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众多知名企业,比如Zwilling J.A.Henckels,Elizabeth Arden,Guerlain,Forbes,Hugo Boss,Aston Martin,Paul Frank,Godiva,Qantas等办理了大量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及撤销、侵权诉讼、著作权登记、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反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加入中豪后,李爽律师代理快消品、教育、科技等行业多个企业的知产、公司、涉外法律业务,并担任众多大型公司法律顾问,比如长安福特、施耐德电气、小康工业、宗申动力、重庆航空、太古集团旗下新沁园食品、重庆耀中国际学校等,为客户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合伙人宋琴荣获市律协“2017十大商业交易经典案例”

2018年2月10日,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十大经典案例”颁奖仪式在市律协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蒋继华等领导及获奖律师出席仪式。自开展评选以来,市律协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三类经典案例共48个,其中刑事辩护案例16个、民商事诉讼案例21个、商业交易(非诉讼)法律服务案例11个。经各专业评审组审定,本所新晋合伙人宋琴和合伙人张涌共同承办的《联合国际大厦项目处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一案成功摘获“2017年度十大商业交易(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典案例”。

解 密
本案如何脱颖而出?
● 案件亮点:联合国际项目原系位于渝中区的开发了10多年的“四久工程”张沐莀。项目自2010年9月起开始预售,合计销售房屋1000余套,涉及购房户800余户,其中大部分房屋为线下销售,并未网签备案。已售房屋设置了中信信托的抵押权未注销,且房屋已被中信信托等债权人查封,无法为购房户办理网签、备案。部分房屋还涉及查封后销售的情况。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已届满,项目已经构成逾期交房。购房户多次向市政府、市信访办、渝中区政府、渝中区信访办等单位信访维权,导致大规模群体事件。同时,项目还涉及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拖欠退房款、拖欠税费、拖欠其他债务等多方面问题,开发商麦吉可公司已无法解决。为维护项目合法购房群众的利益,渝中区政府安排国资公司收购中信信托对麦吉可公司本金2亿元的债权,并办理已售房屋的解封、解押手续,以便购房户网签、办证。我所接受渝中区“四久办”的委托,为项目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提出既保障购房户利益又保障国资公司债权安全的统一解决方案,并协助具体落实。
● 入选理由:本案社会影响大,政府关注度高,债权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宋琴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既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利益,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解决思路新,效果好,创新了政府解决“四久工程”项目社会问题的思路,并被运用于其他“四久工程”项目。
获奖者:宋琴律师
公司证券部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3年开始执业。
专业领域:公司、破产与重整、建筑及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为渝中区处置“四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渝中区分局等政府机关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非诉讼专项顾问服务、诉讼法律服务。
先后荣获中豪“2012至2014年度十佳雇员”、中豪2015年度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和中豪“2015至2016年度十佳雇员”。
E-mail:song@zhhlaw.com

获奖者:张涌律师
资深合伙人,渝中区人大常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专职律师20多年。
专业领域:公司、破产清算、建筑及房地产,先后担任近100家大型公司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办理了逾千件民商事案件,并曾担任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等栏目特邀主持。
荣获“重庆市十佳律师”“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市律协年度最佳法律顾问律师”殊荣。
E-mail:David@zhhlaw.com
锦江区副区长李刚一行莅临成都办公室视察指导

2018年2月27日,新岁之初,成都市锦江区副区长李刚、区司法局局长张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蔡承尧、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汪真真一行5人,莅临中豪位于国际金融中心22层的成都办公室视察、慰问和指导工作。成都办公室合伙人汪飞、李静及柴佳进行了热情接待并座谈交流。
在汪飞主任的陪同下,李区长一行参观了成都办公室的办公区和休息区,简洁、大气的现代装修风格和多幅名家画作给到访者留下深刻印象。座谈会上,李区长首先代表区政府向成都办公室全体律师表达了慰问,并表示希望中豪能在锦江区法治建设和重大项目投资中发挥积极作用。随后,汪飞主任介绍了中豪一体化、公司化的管理及运行机制,并用PPT展示了成立20周年取得的系列成就,例如连续4年入选《The Lawyer》亚太地区100强律所、蝉联《商法》和“钱伯斯”律所大奖、成为国际大型法律联盟LAWorld成员、成功举办海外投资法律实务国际论坛等。同时,汪飞主任还汇报了成都办公室近年来在“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外资银行等领域的优秀业绩、党建工作和公益活动等开展情况。李区长对中豪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并表达了对中豪在律师合法执业、促进党建工作、加强与区政府互动沟通等方面的期望。
新的起点开启新的征程,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成都市锦江区建设“新经济高地、国际化城区”的关键之年。成都办公室将秉持中豪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依托成渝经济区,持续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同时,认真落实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五夜神,为锦江区的发展和司法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