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古丽扎娜客!
  • 如果您觉得本站非常有看点,那么赶紧使用Ctrl+D 收藏吧
  • 网站所有资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串烧】交警严查酒驾!香河司机注意!+去廊坊这样做可能会被罚款!-香河通

全部文章 admin 2018-09-01 204 次浏览
网站分享代码
【串烧】交警严查酒驾!香河司机注意!+去廊坊这样做可能会被罚款韩娱之勋!-香河通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平稳,严防因酒驾、醉驾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香河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集中组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一周来,大队共出动警力890人次,警车23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80起,其中酒驾56起、涉牌涉证119起、准驾不符39起。

行动中,大队将“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等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范畴,将小轿车、面包车、摩托车、货车、客车、农用车辆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整治区域由城区延伸至农村地区,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打牢了交通事故防范基础。



酒后驾驶的危害
● 反应变慢:反应比正常时慢一两秒。在车速为60km/h的情况下墨子剑法,一秒钟汽车就开出16.7米,极易发生严重后果。● 视野缩窄: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侯思思,如果酒精含量超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
● 判断能力变弱: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触觉迟钝: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易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等症状,此时驾车,容易因行驶不规则、空间视觉差等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事亲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廊坊市公安局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切实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整治工作的通告
道路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命脉蝉鸣空桑林,是极其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形象的窗口。单联丽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不顺、不畅已成为严重影响廊坊形象、市民出行的难点和顽疾。为尽快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使命,决定就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欧子欣,违反者罚款100元;严禁在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方乱停乱放,违反者罚款100元,记3分。严禁在路口、4米以内的窄路、公交站、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妨碍车辆通行的地方停车,违反者将立即拖移车辆。
二、严禁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反者罚款50元,记3分。
三、严禁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违反者罚款50元;严禁压实线变更车道,违反者罚款100元,记3分。
四、严禁车窗抛物、乱鸣喇叭,违反者罚款50元;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者罚款100元,记1分。
五、严禁发生车损事故后,未按规定撤离现场,违反者罚款200元。
六、严禁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违反者罚款200元;严禁遇交通拥堵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超车、乱加塞,违反者罚款200元,记2分;严禁遇路口堵塞,仍然进入路口,违反者罚款200元,记2分。
七、严禁黄牌大货车未取得通行证进入市区外环路(含)以内道路,违反者罚款100元,记3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严禁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妨碍安全行驶,违反者罚款50元,记2分。
九、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勺子杀人狂,15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吊销驾驶证,3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影响识认的,予以警告处罚,10日内未换领号牌再次被查获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
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反者罚款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十二、严禁违反规定ig囚徒,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违反者罚款100元。
十三、严禁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违反者罚款5元。
十四、严禁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违反者罚款20元。
十五、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恐艾干预中心,违反者罚款20元;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十六、严禁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者罚款10元;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十七、严禁驾驶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三轮、四轮电动或燃油老年代步车、拼装车上路行驶,违者依法扣留车辆,分别按未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予以处罚。未悬挂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未取得驾驶证的,处500-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拼装车的,处500-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十八、严禁故意损毁、移动、破坏交通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造成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损毁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十九、严禁在机动车道上散发商品广告,违反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十、公然侮辱、谩骂正在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辅警;以加速驶离、闯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检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辅警执行公务的,以防碍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廊坊市公安局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4日
违反相关规定的结果就是:



图片版通告在这里:


内容来源:廊坊日报
我们致力于好文精选,部分文章参考了相关材料,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39326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