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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库尔勒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库尔勒信息网

全部文章 admin 2017-09-23 16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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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库尔勒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库尔勒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全面发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库尔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有关精神冰肌玉,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举报库尔勒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协助市级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及涉嫌“保护伞”人员愤怒的情人,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由库尔勒市扫黑办予以奖励。
二、举报线索范围
根据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举报范围为中央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和巴州涉黑恶势力“13种重点表现”精准“画像”。
(一)辖区内宗教极端思想组织传播的幕后黑手;暗中勾结、支持“三股势力”的野阿訇;与涉暴恐团伙人员勾结通联,从事制爆试爆、体能训练的幕后及骨干成员。
(二)台上公开表态响亮,台下散布分裂思想的“两面人”;暗地组织、包庇、纵容分裂分子刘彦宏,为黑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提供“保护伞”的“两面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干扰、阻扰司法机关办案,给分裂分子通风报信,充当分裂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
(三)打着宗教旗号拉拢聚集不明真相群众干扰行政、司法、教育、计生等工作,对抗基层组织的宗教、宗教势力;披着宗教外衣染指基层宗教管理工作,助推宗教极端思想升温、蔓延的幕后黑手。
(四)利用各种手段拉拢党员干部,混入基层组织,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国家、集体财产;以同乡、家族、宗教等为纽带结伙,为捞取政治资本,采取施舍小恩小惠,许愿承诺,骗取选票,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干群关系的黑恶势力。
(五)为谋取不法利益,蛊惑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聚集,以上访、请愿等形式制造事端、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扰的行霸、市霸、路霸、村霸;铤而走险东方油气网,暗地倒卖、私藏涉枪涉爆等违禁物品的幕后及骨干。
(七)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发放高利贷,利滚利、恶意逃债、巧取豪夺企业、个人合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纠集人员形成黑社会组织,以暴力胁迫手段暗中划地盘,黑吃黑,强行收取保护费,强收债务,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九)通过注册公司企业进行漂白,以合法身份为掩护,私设赌场或设局,诱迫受害人打“借款小、借条大”假欠条,以滋扰、恐吓、威胁“谈判”陌陌谦行,“协商”、败坏公司名誉等方式、手段,逼迫受害人就范,欺诈谋取非法利益,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精心谋划拉拢执法人员,诱骗受害人借贷打欠条,受害人在还款时,只能还现金不能转账,收了现金不打收据,再以虚假诉讼逼迫受害人反复还款,钻法律空子企图逃避打击的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干扰、垄断工程项目建设,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以暴力、胁迫、贿赂等手段扰乱正常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征地、租地、拆迁、医患纠纷过程中,有组织恶意策划、煽动,谋取私利的黑恶势力;非法集资、一房多卖、涉众性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网络犯罪等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黑恶势力。
(十三)境外黑恶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黑恶势力等其他群众反映强烈,需要扫除打击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从事黑物流、黑物业、黑旅游、黑中介、黑金融等区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及暴力传销、非法网络贷款、非法放贷讨债、“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奖励原则和条件
(一)举报奖励的原则
1、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侦办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平均分配奖励金额。
3、同一举报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犯罪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二)举报奖励的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查证确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
2、举报内容是政法机关已掌握或立案侦查的,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更具体详实,对案件侦破、核查“保护伞”线索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3、举报内容是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但政法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犯罪事实;
4、举报政法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等重要线索的;
5、举报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经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等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冰山奶爸,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二)政法机关事先掌握的;
(三)国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四、奖励标准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30000元。
(四)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被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20000元。
(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上述常见涉恶罪名等个案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
(六)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奖励人民币5000-2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七)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李爱静不再按本奖励细则重复奖励。
五、附则
(一)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各成员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辖区、部门行业实际制定相应举报奖励办法纳粹恶狼。
(二)市级政法机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由市扫黑办具体实施。经费预算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的,市扫黑办应当及时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姬动,报请市维稳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奖金领取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保密纪律铅球教学视频,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奖励金额等,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举报专线:0996-2919865,0996-2919817或110、2097110(市公安局);网络举报:2536442724@qq.com;举报信箱邮寄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迎宾路新市政府政法委扫黑办或库尔勒市建国南路刑警大队扫黑办;微信公众号:库尔勒市公安局。
(七)本办法由库尔勒市扫黑办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举报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库尔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编辑 / 唯蓝来源 / 文明梨城大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