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古丽扎娜客!
  • 如果您觉得本站非常有看点,那么赶紧使用Ctrl+D 收藏吧
  • 网站所有资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乌兰道20号】清末的放恳政策,对包头影响有多大?-包头晚报

全部文章 admin 2019-06-22 156 次浏览
网站分享代码
【乌兰道20号】清末的放恳政策,对包头影响有多大?-包头晚报

从历史上看,中原历代王朝无不苦于北疆的治理,从汉至宋,汉患匈奴,唐忧突厥,宋虑契丹,几乎无代不有。清王朝统一蒙古,是除元朝之外,惟一成功地把北方游牧民族置于中央管辖之下的王朝。清康熙帝曾颇有感慨地说:“朕阅经史,塞外蒙古多与中国抗衡,溯至汉唐宋至明,历代俱被其害,而克宣威蒙古,并令归附,如我朝者,未之有也,”(《清圣祖实录》)卷一八一0)“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帝此处之炫耀之词并不为过。秦惧“北方之狄”乃筑长城而界之,以后历代沿袭秦的作法,加固长城,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对而言,清朝完成对蒙古的统一,确实比以往任何王朝都要高出一筹。
权宜之计
清朝对蒙古民族的统治政策是以社会安定为目的的。清朝统治者和历代统治者一样,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无不指望自己的子民在其统治的疆域里相安无事。自开国伊始,对蒙古即“利其易与,习其文字,奉其宗教,借其武力”,以创帝业。大一统局面形成之后,颁行法令制度、和亲封爵、驻兵设卡都是与加强蒙古地区的治理,求得蒙古地区的“长治久安”相关的。
为了改变因战乱造成的“口外蒙古穷困,人不聊生”的窘迫局面,清廷劝导蒙民进行适当的农业开垦。康熙帝认为:“蒙古田土高而且腴,雨雪常调,无荒歉之年,更兼土洁泉甘,诚佳壤也。”(《清圣祖实录》卷二二四)土攘肥沃,气候适宜,所种庄稼“见禾苗七八尺娱乐之大亨,穗长一尺五寸”,所获粮米可以解决蒙民生计,不能耕种的牧民,也可以就近贸易取 ,不必入边买内地粮米,而粮米也不致腾贵。据清初史料记载,清初的漠南蒙古有的地方已有农耕业,有的蒙古王公也要求边内汉人和蒙古人一同耕种。对此,清廷则因势利导,诏令理藩院派遣谙熟农业的官员去蒙古“教彼耕种”,每一二年轮换一次,包括开垦播种、引河灌田、田间管理,适时收获,有的还配给耕牛、籽粒等。
康熙朝后期至雍正王朝,出现了内地流民踊跃向北迁徒、流动的趋势,清廷对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安置流民,同时推动了塞外的农业发展。
康熙末年,中原地区连年遭灾,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山西、陕西连续两年荒歉,“民有流离者”。雍正元年(1723年),“河南黄水溃决,泛溢于直隶地方,比年以来,两省近水居民耕种无资,衣食匮乏。”(《清世宗实录》卷四)大批流民涌入京师一带。为了解决流民问题,清廷一面设立粥厂,一面下令内地乏食民人可往口外可耕蒙地,开垦地亩谋生。清廷要求各旗容留流入蒙古的灾民,“特许其吃租”。雍正帝颁令户部:“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嗣后各省,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不得阻挠。”(《清世宗实录》卷六)蒙古地区称此为“借地养民”令,或曰“一地养二民”。(《凌源县志》卷三,《纪略》)此令一开,又有大批灾民涌入蒙古。

贻谷起用恳务官员的文件
边禁渐松
雍正朝与乾隆初年对蒙古地区放松边禁、允民出口措施,不过是清朝统治者的一项权宜之计,然而其影响却很大。借地养民政策的推行,使蒙古地区的农业得到较大的发展。
严格地划旗定界,禁止越界游牧,本是清廷为了加强对蒙古的控制而实行的一项政策,但在清初刚刚结束战乱的特定环境下,它对蒙古民族的畜牧业经济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的作用。牧民被分别固定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之上,和土地、牧场紧密结合起来,注意有目的地保护和利用牧异域求生日记场,减少各部之间为争夺牧场而引起的纷争,消除大规模远距离的游牧,以使生产相对稳定,这些都有利于畜牧业的恢复和发展。
尽管清朝统治者为了对蒙古地区加强控制而屡下封禁令,但客观形势的发展,并不以统治者主观意志为转移。
雍正元年(1723年)“河南黄水溃决,泛滥于直隶地方,比年以来,两省近水居民耕种无资,衣食匮乏。”(《清世宗实录》卷四)叶县政府网。这样,大批灾民涌入蒙古。他们多由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山海关和陕西边外关口“闯关”,出边谋生。虽然清朝也曾提出“酌开边门”,让内地农民出边耕种,但是大多数农民是冒险出关的。这些农民大部分来自河北、山东、山西,一部分来自河南、陕西、甘肃等省。至17世纪末18世纪初,内地农民越聚越多,仅山东民人“惑行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人之多”。(《清圣祖实录》二三0)
内地农民进入草原从事农耕业,也得到当地蒙古族牧民的支持。平常年月,蒙民需要农民耕种收获周炜简历,提供食粮,遇到灾年,蒙人乏食,更得助于内地农民。雍正十年(1732年),“鄂尔多斯荒歉”,“蒙民乏食”,向清廷提出“情愿招民人越界种地,收租取利”,清廷“听其自便”,“从此内地民人以口外种地为恒产,蒙古人亦资地租为养赡”。(《河套图志》卷四,《屯耕》)也有些蒙民庇护种地的内地农民,当发生官府驱逐农民的事件时,他们往往站在农民一边。如克什克腾旗,“该蒙古等以民人所垦成田之处俱在山坡隙处,并不碍其游牧大国之魂,兼可得租养赡,所以一经驱散,又复潜为招往。”(直隶总督杨廷璋折)
17世纪末,出边农民逐渐在热河、喀喇沁、察哈尔和归化城土默特等长城沿边的一些地区形成农业点。

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贻谷
放垦蒙地
在今天,人们对于绥远省和察哈尔省这两个地名早已模糊了。
清代的绥远地区包括今天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除磴口县)、乌兰察布市的四子王旗和宁夏、陕西邻近内蒙古的一些地方。察哈尔地区包括今天的乌兰察布市(除四子王旗)、锡林郭勒盟的正蓝旗、正蓝白旗、镶黄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的沽源、崇礼、尚义、康保等口北各县。
纵观清代绥察两地垦务之沿革,可以说,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前,民垦即私垦,为绥察两地最盛时期,而由官丈放之地为数甚少。虽然山西巡抚张之洞、刚毅、胡聘之等从光绪六年(1880年)开始先后奏请详筹边计,但都未得到清朝政府的允准。
1901年7月25日,清廷与八国联军议和,在北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确定中国向英、美、德、法等11国支付4亿5千万两白银的“赔款”。11月,山西巡抚岑春煊再次奏请“筹议开垦蒙地,请特派八旗大员督办。”慈禧太后于26日批准岑春煊的奏折,任命兵部左侍郎贻谷为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其开垦的范围包括绥远的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以及察哈尔蒙地。
1908年9月9日,绥远将军信勒奏设垦务调查局。专司调查贻谷办垦情形。
清代出现的所谓“垦务”,就是“放垦蒙地”的意思,是通过兴垦蒙荒,吸收内地汉人到蒙古地区从事农耕;通过汉民屯垦,改变蒙古地区地广人稀的局面增强经济实力,充实边防,以抵御日俄等国的蚕食渗透。但清末政治的腐朽和国力的衰竭已使政府的运行机制失去了应有的控制。
哲学家曾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草原牧民祖祖辈辈劳动生息在蒙古高原上,逐步形成和发展了这个地域的生态经济系统,历史上每一代人所遇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都是前一代人留给他们的遗产。一定的放牧时期,魏吉英划分不同季节利用草场、划区轮牧、淘汰劣等牲畜、培育优良牲畜等等,都是牧民们历代沿袭下来的生产技术和保护、利用草原,维持草原生态系统平衡的方法将至桐城。
作者:贺志宏
责任编辑:贺怡欣
版权声明:本文为包头晚报原创达达兔,未经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