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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三小·微通知】关于有偿补课行为的有奖举报公告-日照第三小学

全部文章 admin 2017-11-04 18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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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三小·微通知】关于有偿补课行为的有奖举报公告-日照第三小学坊屋春道

关于有偿补课行为的有奖举报公告
为彻底杜绝我校在岗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欢迎广大家长和关心我校发展的社会人士对我校在岗教师(包括实习、代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举报宫·媚心计,凡提供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老梁讲历史,一次给予现金500元奖励;凡提供具体违规事实证据的,一次给予现金1000~3000元奖励。对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同一有偿补课行为只奖励第一位举报者黎爱莲,同一有偿补课行为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我校不再奖励)。
举报电话:
18206337801(管清江)
15953393069(夏培峰)
13792000620(滕 玺)
举报邮箱:
rizhaosanxiao@163.com
日照第三小学
2017年10月3日

有偿补课行为的界定
下列行为属于有偿补课行为:
(一)利用晚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在本人家里、租借房屋或利用学校资源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开办各种名义的特长班、兴趣班的;
(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信息的;为社会人员(含退休教师)、社会办学机构介绍有偿补课生源的;
(三)在同一场地(或不同场地)分批次给学生有偿补课辅导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
(五)在校外办学机构中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特长培训或委托他人、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的;
(六)参与组织或聘用异地教师(含未就业大学生)举办各类有偿辅导班、特长班的;
(七)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
(八)参加以学校名义集体组织在校学生节假日有偿补课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
(九)以为学生提供食宿为由从中获利的;
(十)其他应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海网。


坚决向有偿补课行为
说不!

日照第三小学
电话:7970627
投稿邮箱:18206337801@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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